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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6章 投机倒把(1/2)

混在明朝做女婿 !事毕,马有财哭了,面颊上滴下两滴心酸的泪珠。

他咬着牙,忍耐着那种剧痛。浑身跟散了架一样。

大红却呼哧呼哧喘着粗气,躺在那儿,女人依然像一只窝着的白熊。

她很白,养尊处优,不受风吹日晒,浑身的皮肉白得发亮,不知道的还以为屋子里堆了一个大雪人。

女人满足了,释放了,抬起檩条一样的手托起了老马的下巴,嘿嘿一笑:“死鬼,你哭啥哭,我会负责任的,不会亏待你。”

马有财抽泣一声:“你要说话算话,不能亏待我那俩娃,我是为了他们才跟你屈服的。”

“你放心,以后你的娃就是我的娃,你爹娘就是我爹娘,我会尽到一个做妻子的本分。”大红很知足,想不到马有财竟然没有被她碾死,好体格啊。

嗯,这就是传说中的猿粪……。

两个人穿上衣服,女人非常慷慨,立刻给了他几锭金子,还告诉他以后店里的米可以随便拿,爱拿多少拿多少。

高粱米就别吃了,要吃最好的稻米,孩子正在长个儿,需要营养,可别亏待了他们。

啥时候把俩娃领过来我瞅瞅,一定给他们见面礼。

至于咱俩的婚事,暂时不急,必须要选个好日子。

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,一定要对我忠心耿耿,要不然老娘就派人追杀你到天涯海角!

城外我还有一座宅子,不大,但里面的条件好,你可以把金哥和玉妮安排在哪儿,我也会安排人过去伺候他俩。

至于你,每天晚上必须过来陪我,要不然,嘿嘿,老娘就把你捆起来,抽你的鞭子,在你身上滴蜡……。

马有财一边听一边点头。这时候他只能认命。

不认命还能咋着?自己不活,俩娃也要活下去啊?

他的命可以不要,但一定要保住妻子留下的娃,也要大夯哥在天之灵得到安息。

马有财忍了,忍着身体的剧痛离开了大红的家。

他首先来到山神庙,扯起了两个孩子的手,对金哥和玉妮说:“孩儿啊,咱走,有好日子过了。”

玉妮问:“有财伯,咱去哪儿?”

“回家,去咱们的新家。”

“新家在哪儿?”

“前面的县城,伯为你俩挣下了一套房,还有人伺候,以后你们就是小姐跟小少爷了,可以读书了……。”

“啊!真的?谢谢有财伯,俺可喜欢读书了!”两个孩子一起欢呼,他俩乐坏了。

马有财一边一个,扯着孩子的手,把他们带进了大红送给他的新宅。

那个新宅真的不错,虽然不豪华,但却是青砖瓦房,里面的院子也大,还有个凉亭跟花园。

房子里有四个下人,大红已经为他安排好了。

他先打水,让两个娃洗了澡,换上了新衣服,然后才让他们吃饭。

饭菜端上来,金哥跟玉妮又是一阵狼吞虎咽。

瞧着孩子身上的新衣服,金童玉女一样的脸蛋,瞧着他们吃饱喝足开心的样子,马有财觉得值了,被大红碾压死也值了。

吃过中午饭,他立刻四处寻访,找到一个很好的教书先生,让俩娃读书识字。

有钱了,就能雇佣私塾,他还特意留下一个书房,专门供孩子读书。

安顿好一切,他才咬咬牙,又回到了大红哪儿,准备接受下一次的碾压。

“安顿好了?”大红问。

“嗯……。”马有财回答。

“满意了?”

“嗯……。”

“那就好,以后你就可以安心住在这儿了,白天到店里干活,晚上过来伺候我……。”

“嗯……。”

就这样,马有财留在了大红的米店。白天他跟大掌柜一起做生意,收粮食卖粮食,晚上回府陪伴大红。

大红对他很好,其实女人是很善良的,不是所有的有钱人都为富不仁。

首先,大红是个女人,心眼软。其次,她小时候读过书,知书达理。

第三就是她年纪大了,接近四十,前面的几个男人从没在她的肚子里播过种。

就算播种成功,她也未必怀得上,太胖了,所有的营养全都变成了肥肉,根本不往孩子哪儿走。

这就好比种地,肥料上得太多,庄稼都烧死了。

中年的大红非常渴望有个孩子,也渴望做母亲,可老天不给她这个机会。

马有财带来的两个娃她特别喜欢,金哥聪明伶俐,啥都是一教就会。

玉妮乖巧白皙,一双大眼活灵活现,小小年纪就显出了美人胚子,将来长大一定是个大美女,不知道要迷倒多少青春少年。

两个孩子是上天赐给她的,所以大红第一次见面,就赏给他俩每人一身漂亮衣服,还有两个金锁。

金锁挂在脖子上,可以祛邪避灾,保证他俩长命百岁。

那金锁是纯金打造的,价值千金。她还让俩孩子管她叫娘。

金哥和玉妮兄妹两个相互瞅瞅,轻轻喊一声:“娘……。”大红的眼泪就流了下来,将他俩抱在怀里亲啊亲,啃啊啃。

女人这才觉得自己有家了,两个娃也有家了。

再后来,大红干脆不让他俩住在老宅了,怕不安全,干脆在身边,教书先生也改到府上去教书。

从此后,金哥和玉妮成为了小少爷跟千金小姐。

但是好日子不长,马有财没有在大红的身边呆多长时间就带着娃离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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